沈阳隆盛陶瓷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,于2018年6月由国环宏博(北京)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表,法库县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7月26日做出了批复(法环审字[2018]26号)。受沈阳隆盛陶瓷有限公司的委托,沈阳克林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环保验收工作,于2018年9月13日起进行了现场监测和调查,根据验收监测数据、现场调查信息、企业提供资料,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编制本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。
沈阳隆盛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沈阳市法库县经济开发区(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),厂区占地面积120000m2,总建筑面积80000m2。目前建有2条生产线,产品为抛光砖,年产量为800万m2。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辊道窑所需要的热量由2台(一用一备)直径3.2m的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燃烧提供。根据《关于陶瓷企业停止使用煤气发生炉的通告》(法开委发[2017]80号)相关要求,企业决定投资200万元实施沈阳隆盛陶瓷有限公司煤改气项目(下称“本项目”),淘汰原有煤气发生炉,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均不发生变化。企业在实施本项目后不再采用煤制气作为燃料,而是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窑炉燃料。天然气通过沿辊道窑布设的管线输送到窑内燃烧,在提高产品成品率和产品质量的同时能够减少窑炉烟气中SO2、NOx、烟尘的排放量,随着煤气发生炉的停止使用,煤焦油、焦油渣和煤渣也不再产生和排放,能够进一步实现清洁生产。
建设项目2018年5月开工,2018年8月末竣工投入使用。
验收报告、验收意见、专家签字见附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