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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环保监测发布公民发现环保部分不履职可向监察机关(一)
2018-06-06

辽宁环保监测发布中新网7月20日电  环保部今日在其官网发布《环境保护大众参加方法》,《方法》明确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安排发现当地各级人民政府、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分不依法履行职责的,有权向其上级机关或许监察机关告发。

《方法》要求,环境保护主管部分支撑和鼓舞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安排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。

《方法》提出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安排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损坏生态行为的,能够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“12369”环保告发热线、政府网站等途径,向环境保护主管部分告发。

《方法》同时要求,承受告发的环境保护主管部分应当按照有关法令、法规规则查询核实告发的事项,并将查询状况和处理结果奉告告发人。

全文如下:

辽宁环保监测发布环境保护大众参加方法

第一条 为保证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安排获取环境信息、参加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力,疏通参加途径,促进环境保护大众参加依法有序展开,根据《环境保护法》及有关法令法规,拟定本方法。

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安排参加拟定政策法规、实施行政许可或许行政处罚、监督违法行为、展开宣传教育等环境保护公共事务的活动。

第三条 环境保护大众参加应当遵从依法、有序、自愿、便当的准则。

第四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分能够通过寻求定见、问卷查询,安排举行座谈会、专家论证会、听证会等方法寻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安排对环境保护相关事项或许活动的定见和主张。
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安排能够通过电话、信函、传真、网络等方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分提出定见和主张。

辽宁环保监测发布第五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分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安排寻求定见时,应当发布以下信息:

(一)相关事项或许活动的布景材料;

(二)寻求定见的起止时刻;

(三)大众提交定见和主张的方法;

(四)联络部分和联络方法。

此文章由辽宁环保监测发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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